新修订的《甘肃省邮政条例》表决通过 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日期:2023-01-12

来源:甘肃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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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甘肃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是在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包括总则、规划建设和行业发展、邮政服务、快递服务、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八章六十三条。

修订后的《条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厘清了邮政管理服务机构等各方职责,明确了地方财政对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推动邮政、快递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等内容;增加了规范经营、车辆便利通行、关爱快递员、绿色环保、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强化了寄递安全“三项制度”、邮政业应急管理等安全保障。

甘肃省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全面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施行《条例》,确保《条例》在全面推进行业高效能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保障作用。

相关政策:《甘肃省邮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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